为做好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太阳贵宾厅登录网站入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我司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我司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和实际情况,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傅海威、廖敏
副组长:折延宏、马小刚(纪检委员)、陈国祥
成员:刘颖刚、丁继军、黄毓虎、惠倩楠、孙锐娟、王炜(技术人员)、林启蒙、王旭、张春、全体研究生导师
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根据学科和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公司党组织纪检委员马小刚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调查处理本单位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工作安排
(一)复试基本要求
1. 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为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退役老员工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按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调25%,复试分数线具体根据招生指标和上线人数划定。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2.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认定。
(二)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使用“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考生需按以下要求自行准备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1. 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使用钉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并注册两个钉钉账号(其中一个为初试网报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
2. 硬件设备要求
复试采用双机位:两个具有摄像功能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使用台式机的考生需配备摄像头(视频传输工具)、音箱(声音输出设备)和麦克风(声音输入设备),使用手机的考生,需配备手机支架。
主机位:置于考生正前方,用于复试时的音频视频传输;建议使用电脑作为主机位,须显示考生正面,拾取声音;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容以及双手。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不得遮盖耳朵。
辅机位:置于考生侧后方呈45°角1-2米处,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和主镜头屏幕。
3. 环境要求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不得出现其他人和其他声音;考生应采用宽带WiFi或稳定的4/5G信号接入,如使用手机设备,需保持电量充足,防止意外来电;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三)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学历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考生:员工证、身份证、准考证。
(3)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退役老员工士兵计划考生)。
(4)非全日制考生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
(5)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应届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考生亲笔签字的《太阳贵宾厅登录网站入口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
2. 学院将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
(四)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 考生须于复试前,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编号)“太阳贵宾厅登录网站入口心理咨询网络平台”,按时完成心理健康测试(两部分)。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2. 复试前,考生登录“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在线实人认证、确认考生信息,并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
3. 考生根据学院的相关通知,配合复试助理进行网络测试及模拟演练。
4. 考生须提前1小时登录备考室:
(1)完成在线人证识别:考生手持复试资格审查中规定的相关材料依次在摄像头前展示,复试助理截屏保存(要求考生的完整头像和相关材料同时在画面呈现)。
(2)复试助理告知考生复试顺序(由复试系统随机生成)、复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3)复试助理按照复试顺序依次邀请考生进入复试会场。
(4)复试小组组长主持复试:
①确认考生身份,要求考生在摄像头前展示准考证、身份证,复试助理截屏保存。
②要求考生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
③确认考生已知晓《太阳贵宾厅登录网站入口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字。
④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开始各环节测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如考生明示“答题完毕”,可提前结束。
5. 复试结束后,离开复试会场。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四部分。其中,前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最终成绩按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比例进行折算。
1. 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核员工对物理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测试内容为
《物理综合》,如考生初试科目与此相同,则测试内容为
《电工电子技术基础》。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测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且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专业知识测试,测试范围为
《光电技术》与
《电子技术综合》, 如考生初试科目与此相同,则测试范围为
《大学物理》,测试方式为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测试时间为每门1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有1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员工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4. 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学院在复试前组织实施,具体见网络远程复试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成绩测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 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
3. 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测试60分+综合能力测试30分+外语水平测试10分。
4. 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其他事项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学院依据招生名额、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要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3. 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并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员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时间不计入内)。
6. 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含复试助理、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各1名)。复试评委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考生的复试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四、调剂工作
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太阳贵宾厅登录网站入口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二)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将复试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成绩统计表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
(三)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学校将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syu.edu.cn/)分批公示。
七、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一)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同时积极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接收考生咨询,受理考生申诉。
(二)学院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复试小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的教师严格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的实行报备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行为,一律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考生申诉、举报的方式及处理流程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疑问可进行申诉,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进行举报。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调查处理。对于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处理结果将于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举报人电话答复。
电话申诉或举报:029-88382735
邮箱申诉或举报:lxy@xsyu.edu.cn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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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惠老师 029-88382735
电子邮箱:lxy@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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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